1. 申请者需先到国民登记局(JPN,做身份证的地方)Kaunter 2索取 KC01F 婚姻注册申请表格,
2. 填写KC01F ,把彩色近照(25mmx35mm)贴在申请表格上,
3. 注册双方需携带填好的表格,及所需文件亲自
3.1 找宣誓官宣誓(Sumpah)点击宣誓官联系,(宣誓有效期是6个月)
3.2 双方需回到JPN审批注册申请表格
4. 将表格和以下所需文件交到本宗祠,才和注册官订日期和时间进行注册仪式。
(*如1-3的程序没有完成,不能预订日期和时间,但是可询问日期和时间)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络林伟弘婚姻注册官 017-728 9027
如要会面,请先来电预约,谢谢。
2. 填写KC01F ,把彩色近照(25mmx35mm)贴在申请表格上,
3. 注册双方需携带填好的表格,及所需文件亲自
3.1 找宣誓官宣誓(Sumpah)点击宣誓官联系,(宣誓有效期是6个月)
3.2 双方需回到JPN审批注册申请表格
4. 将表格和以下所需文件交到本宗祠,才和注册官订日期和时间进行注册仪式。
(*如1-3的程序没有完成,不能预订日期和时间,但是可询问日期和时间)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络林伟弘婚姻注册官 017-728 9027
如要会面,请先来电预约,谢谢。
所需文件:
- 注册双方现在持有的身份证黑白复印本一张(不接受拍照或扫描的影印本)
- 双方证婚人(需超过21岁)现在持有的身份证黑白复印本一张 ,
- 彩色近照(25mmx35mm)一张,贴在申请表格
- 单身证明(Sarawak人)
- 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书或前配偶死亡证书复本。
注册当天需注意的事项:
根据刑事法典494条,提供虚假资料或犯重婚罪者,一旦罪名成立,将被控上法庭,可被判坐牢及罚款。
- 两位新人和两位证婚人需携带各自的正本身份证,准时出席。
- 两位新人和证婚人需穿著端庄整齐,不得穿T恤,牛仔裤,短裤或拖鞋。
- 为避免影响婚姻注册的进行,不鼓励小孩子出席。
- 如迟到或忘记携带正本身份证,而导致注册仪式无法顺利进行,本注册处一概不负责。
根据刑事法典494条,提供虚假资料或犯重婚罪者,一旦罪名成立,将被控上法庭,可被判坐牢及罚款。